为加快幼儿园教育改革,提升幼儿园的保教质量,促进家长学校工作不断发展和完善,涌现一批“参与幼儿园管理、热心幼儿园建设、支持幼儿教育进程、关注幼儿发展动态”的幼儿家长队伍,特制定金水苑幼儿园2020学年“好家长”评比方案。
一、评选对象:“好家长”人选可由本学年度幼儿园各小班、中班及大班的家长群体中产生,每班4名。
二、评选时间:每学年评定一次,一般在六月。
三、评选条件:
好家长是指积极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家长。具体标准如下:
1、关爱孩子,尊重孩子。
(1)经常以平等的姿态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。
(2)关注孩子身心的全面发展,不将不切实际的期望强加给孩子。
(3)正视孩子的缺点和过错,不溺爱,在孩子犯错误的时候,及时予以纠正,但又不简单粗暴。
2、教育观念正确,教育方法科学。
(1)注重孩子良好的思想品德的养成教育,引导孩子形成积极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。
(2)养成和训练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。
(3)善于用启发诱导等适当的方法教育孩子,不因粗暴的教育方法而对孩子身心产生不良影响。
3、营造良好的家庭育人环境。
(1)控制调节好孩子在家学习、娱乐和健身等活动时间,不放纵孩子无节制地看电视和玩电脑等。
(2)夫妻和睦,孝敬老人,人际关系融洽和谐。
4、言传身教。
(1)尊敬老师,不在孩子面前随意评价教师的不足之处。
(2)举止文明,礼貌待人,遵守公共道德,遵守公共秩序。
(3)有健康的生活情趣,良好的生活习惯,不断提升个人文化和精神修养。
5、家园合作。
(1)积极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各类家长活动。
(2)能积极配合幼儿园和老师处理好发生在孩子们间的事情,家长之间关系和谐。
四、评选程序:对照条件,由个人申报,填写申报表,班主任推荐,幼儿园审核,经公示,可授予“好家长”荣誉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