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建工作

师德承诺书

发布日期:2024-03-04 22:07:20   来源:金水苑幼儿园-唐玲   

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, 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任,为了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教书育人,爱岗敬业,更好地展示人民教师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,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,我将自觉遵守《教师法》、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等法律法规,积极响应奉贤区教育局号召,作出以下师德承诺:

一、严格执行师德“五不准”

1.不准有损害党中央权威,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,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;或通过课堂、论坛、讲座、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、转发、编造散布不实言论、虚假信息、不良信息。

2.不准违反教学规律,敷衍教学,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。严禁幼儿园教师采用学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,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。

3.不准歧视、侮辱学生,虐待、伤害学生;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,有任何形式的猥亵、性骚扰行为;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、面临危险时,不顾学生安危,擅离职守、自行逃离。

4.不准在招生、考试、推优、保送及绩效考核、岗位聘用、职称评聘、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。

5.不准索要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,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、旅游、娱乐休闲等活动;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、教辅材料、商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;组织、参与有偿补课,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、提供相关信息;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、竞赛等活动。

    二、积极践行师德“五提倡”,争当师德“五表率”

    1.学习修身,争当学习表率;

    2.专业发展,争当教学表率;

    3.关爱学生,争当爱生表率;

    4.合作奉献,争当合作表率;

5.热心公益,争当公益表率。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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